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法拍屋投標須知說什麼?之六

七、投標人應將投標書暨保證金封存袋之內容填載明確,且記明執行案號。

說明1:每件執行標的(法拍屋)都有它的執行案號,代表執行年度與負責執行單位(股別),且同一執行案號有可能分成幾個標別(99123459912345)來執行拍賣,所以在投標書上第一列,就標明要投標人填寫的「案號」、「年度__字第__號」、「標別」、「股別」的欄位,投標人須按照拍賣公告所載,分別填寫正確的資料於投標書上,並與投標書的「投標保證金封存袋」上一致。
為何須記明執行案號?如投標書與「投標保證金封存袋」發生分離時,可明確作出判斷將兩物合併為一。

說明2:投標書與保證金封存袋為同一信封之兩頁,填寫時應注意各項欄位,不可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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