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投標人應將投標書暨保證金封存袋之內容填載明確,且記明執行案號。
說明1:每件執行標的(法拍屋)都有它的執行案號,代表執行年度與負責執行單位(股別),且同一執行案號有可能分成幾個標別(如99秋12345甲 、99秋12345乙)來執行拍賣,所以在投標書上第一列,就標明要投標人填寫的「案號」、「年度__字第__號」、「標別」、「股別」的欄位,投標人須按照拍賣公告所載,分別填寫正確的資料於投標書上,並與投標書的「投標保證金封存袋」上一致。
為何須記明執行案號?如投標書與「投標保證金封存袋」發生分離時,可明確作出判斷將兩物合併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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