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法拍屋投標須知說什麼?之二

三、投標人為未成年人或法人者,應於投標書上載明其法定代理人之姓名(父母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除不能行使權利者,應提出相關釋明文件外,父母均應列為法定代理人),並提出法定代理人之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其他由行政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貼有本人照片之相類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

說明1:投標人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委任人應提出之文件
(1)未滿14歲者應提出戶籍謄本及印章。
(2)年滿14歲者應提出國民身份證正本及印章。
(3)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應提出雙方之國民身份證正本及印章。
(4)委任狀:法定代理人為父母雙方,有一方未能到達現場時,未能到場之一方應出具「為委任訴訟代理人事狀」交付給能到場之一方提出證明。
如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均未能到場時,父母雙方應出具「為委任訴訟代理人事狀」交付所委任之代理人提出。

說明2:投標人為法人時,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委任人應提出之文件
(1)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份證正本及印章。
(2)法定代理人未能到場時,應出具「為委任訴訟代理人事狀」交付所委任之代理人到場提出,受任之代理人須備國民身份證正本及印章。


第三點的規定是專指投標人是未成年人與法定或委任訴訟代理人的部分,投標人未滿14歲與年滿14歲,父母是法定代理人時,父母與未成年子女需要備妥什麼投標證明文件。父母一方未能到場時,應該如何處理?需檢附什麼文件;父母雙方皆未能到場時,再委任訴訟代理人(即法定代理人之委任人)時,應該準備之證明文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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